行业动态
  •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了新标准

   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,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,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,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,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,2004 年 1 月 6 日,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,向各物业管理企业印发了《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》(试行) 该等级标准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、确定物业服务等级、约定物业服务项目、内容与标准,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级。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

  • 开发商无权出售小区车位

    物权法草案规定小区内车库、道路、绿地归业主集体所有

  • 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条件(试行)

    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按市政府杭政(1996)24号《关于加强杭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应有较健全的管理机构,能实施有效的综合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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